2008年下半年,香港外围经济的不明朗因素不断增加。在全球经济和投资气氛低迷下,正处于整固期的香港楼市料将持续受压。随着价格回软、交投减少,地产代理或现裁员潮。并且近年来地产发展商在物业面积上,一直未能统一计算方法,难免令公众混淆。消费者委员会指政府计划在八月落实以实用面积来计算单位呎价。届时,所有代理必须向买家提供实用面积呎价。
楼市交投转趋淡静 地产代理或现裁员潮
七月份,香港楼市显著回软,一、二手交投直线下挫,依靠佣金收入为主的地产代理便首当其冲,为楼市吹响警号。本港最大地产代理之一中原地产近日向700位未达二零零八年生意额最低标准(即平均每人每月要争取做到6.8万元生意)的营业员发出警告信,提醒员工及其主管要关注。
事实上,由于地产代理的入行门坎一向不高,令不少初出茅庐的青年选择投身地产代理之行列,故每年均吸引大量新力军加入行业,令地产代理个人牌照的持牌人数持续上升。根据早前地产代理监管局公布的数字,截至今年七月底止,地产代理个人牌照的持牌人数,共有23281人,按月上升约1.8%,创该局成立以来的新高。其中,持有营业员牌照的代理人数为12366人,至于持有地产代理牌照的人数则为10915人。
一般初入行的地产代理,每月底薪通常只有4000至5000港元。因此在楼市畅旺时,各大代理行均积极招兵买马,务求提升营业额。每当有发展商推售大型新盘时,地产代理更是义不容辞,出席各个大大小小的誓师大会,为发展商营造浩大声势,并于售楼处附近设立业务据点。有地产发展商更会为了促销,设立队制形式比赛,胜出的代理行通常可获发展商发出额外奖金或增加佣金比率,因此大部分地产代理行均倾向以“人海战术”争取生意。
不过,在全球经济环境转差下,加上股市波动,市民宁愿手持现金,减少投资。土地注册处滞后一个月的数据显示,今年首七个月,除六月份外,物业买卖的交投量一直减少,七月份的注册数量仅约8,930宗,是2007年4月份以来,首次跌穿一万大关。此数字也较一月份的近17,000宗,急挫近60%。若以7月份的数字作参考,以平均一名地产代理营业员促成一宗买卖成交计算,就有60%地产代理要“食白果”。
有业内人士就直指,买卖双方未看清后市,不敢贸然出入市,增添了市场的观望气氛。他指出,业主认为整体市况未算悲观,故议价空间未有扩大;另一边厢,买家觉得外围气氛欠佳,业主理应减价求售。市场呈现胶着状态,故成交量自然大大缩减。此外,近月市场并无大型新盘推售,引发了大行经营困难的问题。
除了中原表示可能裁减员工外,香港另外三大著名地产代理,如香港置业、利嘉阁和美联均指,若淡市持续,不排除裁员的可能性,但目前只会暂停扩充业务。
由于通胀升温及有机会加息等不明朗因素的影响,因此即使下半年市场将会有多个大型项目推出,但在市场气氛暗淡及粥少僧多的情况下,相信地产代理的“寒冬期”难以在短期内结束,业界的调整期或会延续一段时间。
政府拟规定新盘呎价计算方法
新盘面积计算方法引起争议,主要是由于建筑面积的定义不清晰。威格斯资产评估顾问执行董事陈东岳表示,建筑面积并无绝对定义,行内也无列明甚么地方应计算在建筑面积内。发展商近年均各自有不同“演绎”,令买家在购买单位后,甚至收楼时才发现购入单位的实用面积较原先估计的为少。
事实上,目前大部分地产发展商都以“楼花”的形式推售单位,买家未能实地参观,只能透过参观发展商所提供的示范单位及楼书知悉单位的情况。然而,地产发展商往往会利用室内设计及冠冕堂皇的装潢,甚至改动车房及花园用途,让买家在视觉上产生单位面积宽敞实用的错觉,令其误以为日后收楼时,其单位面积将与示范单位如出一辙。
另一方面,现时不少地产发展商在推售单位时,均以建筑面积来计算平均呎价,除了单位的室内面积、平台、窗台外,还需摊分电梯大堂、走廊、会所及休憩区域等公用面积;换言之,买家付钱买到的除了自己的单位外,还包括大部分的公用地方。不少地产代理为求增加生意额,只会向准买家提供建筑面积计算的呎价,误导买家做出买卖决定。
虽然地产发展商也会在售楼书中披露物业细节,当中可能包含不同豁免或附注条款,以减少法律上的争议。不过,仍有不少买家在地产代理及发展商“循循善诱”的情况下,贸然作出买卖决定,结果得不偿失。因此,买家交易前,应先彻底了解细节或咨询法律意见。若交易后才发现问题,在法律上只要售楼书中的数据没有构成误导,买家便很难向卖方追讨赔偿或取消合约。
最经典的个案,莫过于发生于2007年年初入伙的四季豪园。当时,发展商同样是以“楼花”的形式预售单位,并于中环某商厦搭建装修豪华的示范单位。由于市场气氛炽热,不少买家于购买单位前,均未有细阅售楼书资料,其中一名买家以超过600万港元购入了一幢面积2,700呎的独立屋,平均呎价仅约2,000港元。然而,该名买家正式收楼时,方发现单位的实用率不足四成,计算起来,平均呎价高达6,000港元。但因发展商在楼书中已按指引列明有关面积,并交代物业详情,包括窗台及平台等面积,结果该名买家无从追究。
针对有关争议,消委会总干事刘燕卿表示,消费者最关心的是物业的实用面积,因为实用面积才能准确地反映出单位的平均呎价,而发展商一直惯用作计算呎价的建筑面积,在安排落实后,则成为次要资料。该会又建议,发展商在楼书及价单上,应以粗字或显著字体列明实用面积部份。
地产代理监管局则表示己知悉有关安排,于今年八月时会向代理业界做出指引。至于指引成效如何,目前实在难以评估。有业界人士认为,最重要的是地产代理需要自律,否则指引最终只会形同虚设,也难以保障买家的利益。